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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黔东南 钟灵毓秀看黄平系列报道之七

贵州黄平:聚焦“五实责任”推动“林长制”向“林长治”转型升级   近年来,黄平县深入开展国土绿化活动,大力发展林业经济,加强森林防火和病虫…


贵州黄平:聚焦“五实责任”推动“林长制”向“林长治”转型升级

 

  近年来,黄平县深入开展国土绿化活动,大力发展林业经济,加强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工作,加大森林资源管理,保护生物多样性。积极探索聚焦“五实责任”工作保障措施,强力推进林长制巡林向林长治护林转型升级,促使县、乡、村三级林长制和护林员真正做到挂其名、履其职、尽其责,守好山、看好林、护好树。


  聚焦县级抓总    落实县级领导责任
 

  黄平县委、县人民政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调度,细化措施,落实责任;认真履行林长制巡林和保护发展森林资源领导责任,形成县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部门日常抓的工作格局;不定期开展“林长制”巡林工作,组织召开林长制联席会议和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推进会议,分析研判工作动态;建立完善并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与乡镇层层签订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书,深入乡镇开展调研督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将保护发展森林资源责任落到实处。


  聚焦部门联动    抓实部门帮扶责任
 

  黄平县将林长制巡林向林长治护林转型工作与乡村振兴工作有机结合,县直机关单位将对部门乡村振兴工作帮扶村的林长治护林工作负责,不定期到帮扶村开展造林绿化、林业经济、森林防火、林地保护、资源管理等督导帮扶工作,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有效。县林业、森林公安、应急管理等业务主管部门依法履职、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好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职责,指导乡镇将林业经济、林地保护、护林防火等涉及森林资源安全的工作事项进行重点安排、重点部署,严防违法使用林地、违法采伐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情况发生。


  聚焦日常监管    夯实乡(镇)管理责任
 

  充分发挥乡镇林长制巡林向林长治护林转型的监管作用,加强乡镇林业队伍建设,明确专人专抓林长制日常监管工作,确保乡(镇)林业站工作人员履职尽责;强化林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有效预防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发生;加强业务培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林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推广普及保护森林资源和林业生产新技术。建立完善考核机制,将林长制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纳入乡(镇)工作考核内容,确保林长制巡林向林长治护林转型升级工作精准有效。


  聚焦建章立制    压实村级保护责任
 

  将村级森林防火、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纳入村规民约制定,实现林长制巡林与林长治护林有效衔接;村委会与村民小组和农户层层签订森林防火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责任书;将辖区内林木林地和森林生态保护管理责任区精准划分到护林员身上,督促护林员上山护林;加大宣传教育,加强火源管控,消除火灾隐患,筑牢森林安全防线。


  聚焦巡山守护    挑实护林担子责任
 

  黄平县加强护林员队伍建设,将生态护林员和天保工程护林员实行森林资源管护责任区域网格化管理,划分森林管护责任区,明确责任人,签订森林管护合同和责任书,帮助解决1569名护林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充分发挥护林员森林资源管护职能作用,建立巡山护林制度,挑实巡山护林担子,有效制止一切野外违规用火、偷砍盗伐、乱捕滥猎、占用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强化护林员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通过专题学习、现场指导、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开展造林绿化、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林地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林业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提升护林员业务水平和安全意识。建立护林员管理档案,健全考勤考核制度,提升巡山护林成效。


  据悉,黄平县现有县级林长32人,乡级林长118人,村级林长534人,护林员1569人。县、乡、村三级林长认真履行巡林职责,强化责任担当,采取定期或不定期、专项和日常巡林的方式,督导责任区域内造林绿化质量、森林资源保护、林业经济发展工作,积极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重大问题。护林员认真开展巡山护林工作,实行网格化管理,不定期对重点时期、重要节点、关键区域、重点路段、主要山头进行巡山护林,确保黄平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推动林长制巡林向林长治护林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张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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